校属各单位:
根据《太阳成tyc7111cc关于印发《太阳成tyc7111cc“卧龙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宛院发〔2018〕259号)、《太阳成tyc7111cc“卧龙特聘教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宛院发〔2018〕260号)的文件精神,近期拟对2018、2019年度卧龙特聘教授进行年度考核,对2018年度“卧龙学者”进行中期考核,现将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卧龙特聘教授年度考核安排
1.2018、2019年度“卧龙特聘教授”年度考核由所在单位对入选者的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年度总结报告报人事处备案。
2.个人填报《太阳成tyc7111cc“卧龙特聘教授”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一式两份),填报业绩为聘期以来的业绩。所在单位签署考核意见后,将《总结报告》和业绩支撑材料于7月8日前报送人事处410房间。
3.7月11日后,学校学术委员会对卧龙特聘教授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二、卧龙学者中期考核安排
1.2018年度卧龙学者填报《太阳成tyc7111cc“卧龙学者”中期工作总结报告》(一式两份),填报业绩为聘期以来的业绩,所在单位签署考核意见,并附业绩支撑材料,于7月8日前报送人事处N410室。
2.7月9日-7月10日,相关部门审核业绩材料。
3.7月11日后,校学术委员会集中考核,重点考察中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定中期考核结果。
三、说明
1.考核人员请认真填写工作总结报告,报告中列明的聘任以来的业绩均需有材料支撑。
2.业绩材料报送时,卧龙学者需提供复印件原件各1套,人事处现场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回。卧龙特聘教授只提供复印件。
3.《太阳成tyc7111cc“卧龙特聘教授”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太阳成tyc7111cc“卧龙学者”中期工作总结报告》请在人事处下载专区下载。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