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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9〕179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条件:河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普通类两年制、三年制)毕业班学生、普通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专升本三年级及以上学生、省内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三年级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其他年级的学生不得报考,否则资格认定无法通过,或事后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在读研究生不受年级限制,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辖市报考。

二、学历条件:

(一)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特别强调: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不符合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二)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五)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考试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9月11日至13日17:00。

(二)网上审核时间:2020年9月11日至14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9月11日至16日24:00。

(四)全国统一考试日期2020年10月31日。

四、退费通知

根据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教育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印发< 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如已报名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2020年上半年转考至下半年考生),可在9月11-16日期间,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申请退费。退费周期大约4-6周,请已申请退费的考生耐心等待。特别提示:考生一旦申请退费,将不能再次报名参加本次考试。逾期未申请退费的考生,将被视同自愿放弃退费,可继续参加下半年考试。

五、报名具体流程、报考科目及教材、其他事项详见http://www.heao.gov.cn/a/202009/42361.shtml

人事处

院长办公室

20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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