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科研平台: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_全力以赴做好教育系统防汛救灾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24]409号)文件以及学校实验室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的各项工作,确保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无事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科研平台要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层层夯实责任,有效形成通力协作的防汛救灾格局。突出工作重点,毫不放松落实落细防汛救灾各项措施。尤其是实验室在顶楼和一楼的单位务必在暑假阴雨天气要做到定时巡查、逢雨必查、雨前检查、雨中检查、雨后复查,确保实验室房间设备安全。
2、各教学单位、科研平台安排好2024年7月13日至8月31日实验室值班工作,并将院长签字盖章的值班表于7月8日前报送中区办公楼N510,值班人员要做好实验室日常检查、每日巡查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上报等工作。
3、放假前,各教学单位、科研平台必须组织专项检查,对所属实验室的水、电、线路以及防火、防盗、防潮、防爆、防污染等设施检查是否完好,确保放假期间不再使用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电源、水源以及门、窗等处于关闭状态,并粘贴封条。
4、暑假期间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正常运行的实验室,必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并将院长签字盖章的《2024年暑假期间运行实验室清单》于7月8日前报送N510,假期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值班或现场指导,进行有危险性的实验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学校不定期开展相应检查。
5、暑假期间如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当事人应立行立改;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时,当事人应立即遵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所属学院负责人报告,同时上报保卫处、实验室管理处等相关部门。
6、使用化学试剂药品的教学单位、科研平台请于7月8日前将2024年度上半年的《化学试剂药品信息统计表-xx学院》动态台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gl123@163.com。
请各单位根据实验室实际情况,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位于一楼和顶楼的实验室注意汛期降雨防漏防水检查,特别对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室进行重点检查,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