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23年即将结束,为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安排好期末及寒假工作,做好2024年工作计划,现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和上级要求,对2023年工作进行总结,拟定期末及寒假工作安排,提出2024年工作计划。
2、工作总结要全面梳理成绩,要求数据全面,亮点突出,重要成绩适当展开。工作计划应按照重要程度排列,简明扼要,突出时间节点,明确要达到的目标及成效。
3、报送要求:
(1)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中的“在线服务”——院长办公室“工作报告报送审批单”报送。
(2)工作报告报送审批单的审批流程为:“办公室主任或综合科科长——单位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党办、院办。
(3)截止时间:12月20日。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