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工作安排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的规定,按照教育部港澳台办《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号)通知要求,现开展我省2023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 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 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推荐办法
(一)请每学院按照项目条件要求推荐教育教学奖候选人选1名。
(二)请各校于9月16日前将材料汇总清单、推荐书(模板见附件2)、附件支撑材料、推荐人选名单(附件3)报送至教务处N207教学改革与成果科,电子版发送电子版材料发nynucgk@163.com邮箱。推荐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
附件: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
3.推荐人选名单(模板)
教务处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