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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自五月份开始对全校用房进行了清查,特别是办公用房,经过和纪委沟通,对清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都进行了解决。随着前一段时间的人事调整,部分单位可能存在人员变动,请有变动的单位及时更新房产清查表,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后把房产清查表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和公示图片一并于1227日下班前交国资处房产管理(综合)科N507,电子版通过钉钉发给李莹老师,联系电话:63513615。逾期不提交视为用房情况没有变动,以上次清查结果为准。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将在本学期期末对各单位房产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纪委也将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望各单位高度重视。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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